天天速递!王东月:把握法理与情理间的“天平”

人物名片:王东月,一级法官,现为海盐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。2011年进入海盐法院以来,先后在沈荡法庭、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、民一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,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,两次个人三等功。


(资料图片)

顺着海丰西路前行到633号,一拐弯,便是海盐县人民法院,那是王东月上下班时必经过的风景。

2011年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,一次偶然的抉择,她与这里结下了难舍之缘。办理民事审判案件11年,她对法治事业的热情却一天比一天浓烈。王东月坦言:“如果遇见那个24岁的自己,我会和她说,恭喜你,来对地方了。”

答好“初心之问”

读书的时候,王东月就是一个爱打抱不平的人,这给她后来选择法律专业埋下了一颗种子。在研究生报考时,她毫不犹豫选择了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,“那时候我就在想,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法律这个行业。”现在看来,的确如此。

刚参加工作时,王东月被分配到了沈荡法庭,她还记得第一次到庭时,车子离法庭越近,内心越是忐忑不安。她不禁叩问自己:我能胜任这份工作吗?很多时候,案件本身所涉及的问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,还有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问题。法官不仅应该是精通法律的专家,还应该是通晓人情事理的练达之人。这对初出茅庐的王东月挑战巨大。

对于初心的叩问使得王东月在之后的工作中保持着百分百的热情。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作,她主动参与了部分大标的案件的保全、送达;为了解办案流程,她到档案室调取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卷宗,学习民商事案件的庭审技巧、办案思路、证据认定、调解方式方法等;她还旁听了大量案件的庭审,积极参与“共享法庭”的实践,学习办案技巧,吸取办案经验。

11年来,王东月审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,其中一部分疑难复杂案件,随着开庭、辩论、调查等工作的展开,案件事实逐渐清晰,判决结果兼顾法理与情理,实现双方当事人息诉止争,为共富注入强劲司法“动能”。

有一些民事案件,案情看似简单,但是会遇到一些“蛮横无理”的当事人。“但是我接触的案件越多,知道的当事人苦楚也就越多,我不再简单地就事论事,一判了之,反而更愿意多听听当事人意见,多与当事人聊聊天,尽可能化解他们的不满和怨气。”自2020年起,王东月连续三年保持着二审案件零发回、零改判的记录。

解好“使命之题”

在审判一线工作多年,王东月深切体会到,法律虽严但并不冰冷,它自有温度;法官虽威严但并不无情,人自有情怀。

去年年底,老于代表30位工人给王东月送来了锦旗,感谢她和同事为他们讨回“血汗钱”。他们是工地的水电工,工作过程中每月只领取一定的生活费,包工头承诺工资最后结算。然而工程结束后,老于等人一直没能拿到工资,就申请了法律援助,起诉至海盐法院,要求建筑公司和施工方支付30位工人的劳务费。

外来务工者工资受法律保护,任何主体不得拖欠。案件审理中,王东月和同事逐一核实各原告进场施工的经过、工资标准、未付款金额等,重点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工人身份、考勤记录是否准确、工程款结算以及已付款情况等。最终判决相关被告支付30位原告劳务款共计48万余元。为了让工人尽快拿到工资,王东月再三督促被告履行付款义务。最终,被告主动将劳务款打至法院专户,同事们联系老于等人后,将款项转至其个人账户。

这就是法平如水。王东月始终认为,法理不外乎人情。法条的载体是纸和墨,但它背后真正的内核是真实和公正,法理的精神、公平的原则是活的,而一个法官必须将公平正义植于内心,以法治助力共富。

在法律的天平上,公正是最高的追求。“审”以情法相融,说理有力;“判”则刚柔相济,润物无声。王东月想,只要客观公正查明事实,问心无愧作出判决,让“天平”处于法理与情理之间,一切足矣。(图片由海盐县人民法院提供)

关键词: 民商事案件 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